山东淄博律师| 首页 » 法律文章 » 专利权侵权概述三

淄博张振海律师

电话/微信 18053326016(山东淄博律师)

公众号:zibowenfabao

百家号/头条号/企鹅号:
淄博张振海律师

 

本人双证律师(律师证和专利代理师资格证)、知识产权师、保险经济师。

 

担任企业法律顾问,以及多家大型保险企业的法律顾问。同时担任私人法律顾问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宏程金融中心12楼心(人民路与心环东路交叉口北300米)

专利权侵权概述三

淄博商标专利律师 淄博张振海律师
3 专利法第六十九条规定了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几种情况,也就是说即使未经许可实施了专利,也不以专利侵权论.另外专利是否已经进入专利无效宣告请求状态影响诉讼案件的是否中止审理
4司法解释二规定了帮助侵权、教唆侵权,即行为人没有实施专利技术,只要故意帮助/教唆了专利侵权的行为,则也构成专利侵权,这从而确定了专利间接侵权制度。不落入专利权保护范围也可能构成专利侵权。
那么,作为原告提供的证据需要证明了被控/被诉侵权产品技术方案落入涉案专利权的保护范围。被告应依法承担停止侵权行为和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作者: 淄博张振海律师 淄博律师淄博问法宝
问法宝网站版权所有。
转载时必须以链接形式注明作者和原始出处及本声明。

上一篇: 知产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6)

上一篇: 国家暂停办理直销相关审批备案等事项,你对直销与传销知多少?

</body>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