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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张振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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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张振海律师

 

本人双证律师(律师证和专利代理师资格证)、知识产权师、保险经济师。

 

担任企业法律顾问,以及多家大型保险企业的法律顾问。同时担任私人法律顾问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宏程金融中心12楼心(人民路与心环东路交叉口北300米)

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

李X拥有专利号为ZL20152xxx的实用新型专利,2017年11月发现市场有同专利技术的产品,并没经过李x授权许可。经打探,是xx公司在市场上仿制并销售使用。李x委托律师以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为由起诉。经法庭审理,xx公司构成侵权并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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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
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根据李X提供的公证书证明了xx公司使用了被控侵权产品x连接紧固件,可看出其销售使用的被控侵权产品与李X享有的专利的独立权利技术特征全部相同,完全落入涉案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xx公司未经李X许可使用了侵权产品,侵犯了李X享有的实用新型专利的被许可权。xx公司应依法承担停止侵权行为和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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