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女士,退休职工,2014年6月坐长途车从某市访友回家,准备下车时因突然刹车,果女士摔倒,造成左侧肋骨骨折。果女士不想误其他乘客的时间就忍着疼痛勉强下车。回家后以为休息会就好了,谁知胸部越来越痛。晚上去医院检查后才现肋骨骨折,第2天再次检查时候又发现断了3根肋骨。果女士家里人联运公司反映情况,联运公司只是说调查了解一下,便没有了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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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事发后,果女士没报警,也没让司机送往医院,果女士心里很明白很焦急,明明自己在车上摔伤却没有任何证据,就目前情况,就连事实都很难查明。(山东淄博交通律师)
果女士对此一筹莫展,来到律所咨询委托,律师指导果女士如何准备证据,一切顺利的便将案件诉到了法院。庭审中,联运拒绝提供录像资料,矢口否认果女士在车上受伤的事实,经过律师据理力争,证人作证、家属提供的录音资料等,最终双方达成调解。
在法庭上只有证据,才会有事实。因为自己的一时疏忽或不好意思,导致证据的灭失,那么一旦发生纠纷将会让局面不利。不一定每次都会有果女士的好运。
作者: 山东淄博张振海律师 淄博交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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